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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企业 对于抛却控股子企业股权率先采办权的 通告(补足后)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企业 对于抛却控股子企业股权率先采办权的 通告(补足后)

发布日期:2022-12-23 作者:康为 点击:

股票代码:000668股票简称:荣丰控股公告编号: 202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权利放弃概述

1.荣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医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股东宁永超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医疗全部12.62%的股权转让给其配偶廖女士,公司拟在本次股权转让中放弃优先购买权。

2.公司直接持有余伟医疗33.74%的股权,行使余伟医疗76.65%股权对应的表决权。

3.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购买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1.自然人姓名:宁永超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3.雇主:安徽余伟医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4.经查询,宁永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自然人姓名:廖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3.经查询,廖不属于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涉及标的的基本信息

(一)交易的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宁永超持有的余伟医疗12.62%股权,余伟医疗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余伟医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聚区科技孵化器2#厂房2楼东区

4.成立日期:2017年4月18日

5.法定代表人:宁永超。

6.注册资本:11885546.825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NJ90H9L

8.经营范围:R&D,生产销售一类医疗器件、二类医疗器件、三类医疗器件;医疗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光电设备、机电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各种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的自营代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R&D、机电及光电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安装;建筑机电工程、安防工程、电子与智能工程;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供应链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医疗信息咨询(医疗诊断除外),健康信息咨询(医疗诊断除外);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仪器、运动器材、化妆品、保健食品、电子产品、厨具、家用电器、家居用品的销售;生物制品、金属制品、信息化学品销售,医学教学模型销售,消毒产品(除危险化学品)销售,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销售,纺织制品销售,医务人员防护用品、非医用口罩、救护车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

10.交易标的的权属状况: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及任何其他对转让的限制,不存在与股权有关的重大纠纷、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

11.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余伟医疗总资产1,421,601,230.56元,总负债490,734,383.89元,净资产930,866,846.67元,营业收入1,127,786,040.37元。

12.经查询,余伟医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和定价基础

此次宁永超先生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其妻子廖女士,是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进行了重新登记,不同于一般的市场行为。受让方与转让方同意按照宁永超先生原对余伟医疗的出资1500万元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

动词 (verb的缩写)放弃权利的原因和后果

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基于本次股权转让是家族财产的重新登记安排而非普通的市场行为,考虑到公司整体的转型节奏以及与余伟医疗重要管理人宁永超先生的合作关系。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余伟医疗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1.09亿元(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本次转让的股权价值为1.4亿元,远高于受让方和转让方协商确定的转让价格1500万元。如果上市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势必会取消本次转让,上市公司不可能以1500万元的价格收购标的股权。但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公司在余伟医疗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同时,受让方廖女士承诺不转让、不抵押受让方标的股权,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因此,我们认为,放弃上市公司优先购买权对公司没有负面影响。

不及物动词参考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委托书

特此宣布

荣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18日

股票代码:000668股票简称:荣丰控股公告编号: 2022-015

荣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放弃持有子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补充公告

补充前: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和定价基础

本次股权转让为家族内部安排,廖女士转让的标的股权价格与转让方宁永超先生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动词 (verb的缩写)放弃权利的原因和后果

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交易完成后,公司在余伟医疗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变,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受让方廖女士承诺不将转让的标的股权进行转让或抵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

补充后:

补充公告全文详见《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的公告(补充后)》(公告编号:2022-016)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文网址:http://www.xizd.com/news/1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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